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眼科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1005Z2 |
中医眼科学 |
3人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2人 |
105706 |
中医五官科学 |
3人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2人 |
合计 |
|
10人 |
二、复试内容和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
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侧重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工作(学习)态度、心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包括查看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也包括面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方面:
专业水平内容应侧重考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前沿知识的掌握及学有所用的能力。专业型考生应更侧重于了解考生的临床技能。
3. 外语水平方面:
侧重考查考生外语的基本听说能力和本专业基本内容。
4. 复试要求: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和形式,制定同一学科专业面试提问的统一提纲,实践技能测试事先备好题目。面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提问、英语口语测试、实践技能测试。内容以学科基础性知识为主,鼓励考生创新性回答问题。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三、复试方式:
根据专业方向采取面试提问(含外语口语测试),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专业实践技能测试采取安排考生到病房处理病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首次病程一份提交复试小组。
四、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后应签署姓名。评语应含考生对专业知识理论和实践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评价和考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定于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16:30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银海眼科医院)6楼1会议室进行专业实践技能考试,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银海眼科医院6楼1会议室)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六、录取原则
1.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
2. 以专业及研究方向为基础,按照考生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专业不得接收调剂。调剂考生按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一志愿及调剂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业务课总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3. 每位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2名(含跨学科及"申请-审核"制招生);兼职导师限招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上限4名。未在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示的博士生导师不得招生(引进人才除外)。
4.同一专业领域科学学位可向专业学位调剂,但需满足调剂专业报考条件。
5.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学院在拟定录取名单的同时会落实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未就业情况并要求每名考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署保证按时就读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档案。6月3日前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博士就读资格;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并附上该生身份证复印件,6月5日前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博士就读资格。
七、咨询
咨询地点: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一教302眼科学院科教学学生部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028-68398866转6302
监督电话:028-68398866转6116
八、注意事项:
1. 严守纪律,严格复试,不能流于形式,体现公平竞争;
2. 复试成绩结果于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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