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版)》(成中医研究生〔2022〕13号)文件及《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精神要求,我院于2023年3月23日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示,见下图。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或不在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28-68398899,拨通后转接6116。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