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眼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二、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1.面试考核内容:
(1)专业综合面试(60分):侧重在逻辑思维、反应敏锐性、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2)专业实践技能测试(20分):考查考生临床思维能力以及处理实际临床问题的能力。
2.外语听力(含口语测试)(20分):考查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能力,口语测试考查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分钟,外语测试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面试考核成绩(满分80分)+外语听力(含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三、复试方式:
采取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以及外语听力(含口语测试),其中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为专科病例分析。
四、复试安排:
(一)考生复试前须登录学信网系统缴纳复试费。
(二)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2日(星期五)8:00,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现场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银海眼科医院)银海楼6楼三会议室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拟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计算
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总分未达到60分、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以及外语听力(含口语测试)得分未达到该项总分的60%均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
2.原则上按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业务课总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3.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眼科学院官网(https://ykxy.ineyehospital.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学院在拟定录取名单的同时会落实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未就业情况并要求每名考生提交就读保证书: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保证按时就读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档案”并签名。6月15日前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博士就读资格;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6月15日前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博士就读资格。
5.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交至眼科学院302办公室。在审查纸质体检报告中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6.应届生入学前(以录取当年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无法提供学位证和毕业证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认为有必要,各学院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事宜
(一)调剂基本要求(须同时满足):
1.符合我校2023年博士生初试基本分数要求。
2.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4.同一批次调剂仅限填报一名导师。
5.所有考生均须填报调剂导师意向表且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报考同一调剂导师名单以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
6.博士调剂均在本学院进行,不接收跨学院调剂。若需调剂,具体调剂时间以学院公告为准。
(二)调剂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计算
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满分为100分,总分未达到60分、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以及外语听力(含口语测试)得分未达到该项总分的60%均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
七、咨询
咨询地点: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一教302眼科学院科教学学生部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 028-68398866转6302
监督电话:028-68398866转6116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
2023年5月30日